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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「二阳」请什么假,工资怎么发?
发布时间:2023-06-07

6月以来,全国各地开始相继步入新冠病毒二次感染的阶段,今天我们来看看「二阳」所引发的休假请假、及工资发放问题。


2023年1月8日后,新冠开始实施乙类乙管,上述问题对比之前的政策规定有了不同做法。

图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

1.二次感染后,单位该如何发放工资?


答:用人单位可发放病假工资。


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劳动者,自2023年1月8日起,用人单位不再需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发放正常工资。


如果劳动者符合休病假的条件,出示相关的医疗凭证,并办理了相关病假手续,用人单位可按病假处理,并依法支付病假工资。


2. 劳动者以「阳了」为由拒绝到岗提供劳动,合法吗?


答:一般不可以。


自实施新规「乙类乙管」后,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采取隔离措施,劳动者不能因为「阳了」而拒绝提供劳动。


如特殊人员(例孕妇、有基础疾病或免疫功能缺陷的高危人员)考虑自身情况要求居家办公的,可以同用人单位充分沟通,获得批准后居家办公。


没有合理理由拒不到岗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处理。


3.  感染了,身体不适,单位不同意居家休息怎么办?


答:双方协商沟通。


如感染新冠后,公司和劳动者可以协商沟通,视员工身体状况决定是否休病假或居家办公。


如劳动者确实症状严重,从人性化管理和对劳动者健康负责的角度来看,用人单位可以同意劳动者病假的要求或安排员工居家办公。


如劳动者只是轻症或无症状感染的情况下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应当配合单位工作。


4. 劳动者能否以单位「有阳」为由拒绝到岗提供劳动?


答:不可以。


根据最新《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,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,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,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,故不再存在劳动者以“密接者”身份申请假期的问题。


同理,单位也不得拒绝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正常上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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